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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7日,中央文明办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》,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、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等一系列新要求与工作举措,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,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明确了制度依据。
近年来,我国网络直播新业态发展迅猛,在经济发展,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,但同样暴露出诸多问题与漏洞,特别是平台主体责任缺失、主播素质良莠不齐、虚假宣传诱导打赏等问题频频发生。加之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、易被新兴事物吸引、抵抗不良诱惑能力弱等特点,导致其沉迷直播打赏的情况时有发生,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诱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。青少年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,整治网络直播乱象迫在眉睫,此次《意见》印发无疑及时为各类网络平台上了一道“紧箍咒”。
未成年人是网络直播整治的重点关注人群,直播打赏是重点关注环节。回顾网络直播打赏的种种乱象,不难看出未成年人挥斥重金打赏主播的闹剧不胜枚举,不仅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更是使孩子与父母之间产生了信任间隙,不利于亲子关系的健康成长。《意见》中“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。”基于未成年人尚未建立健全的金钱观与消费观,不完全具备正确判断事物的能力和决策理性,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;而“榜一大哥”“谢谢大哥的火箭”等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些网络直播打赏用语,在一声声看似亲切的“尊称”与“感谢”下,涌动的是一股“氪金”打赏的不正攀比之风,其利用了人们的攀比心理与从众心理。“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、引流、推荐”找准痛点,重拳出击,狠刹歪风邪气,推动网络直播整治从“事后退款”的事后补救,转向正面风气引导的事前防范。
规范直播乱象,离不开各大平台的高度自律以及对相关规章制度的积极落实。早在去年2月,国家七部门就已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然而由于没有实施重罚制度,各大网络平台仍然毫无畏惧,受利益驱使对不合规直播打赏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此次《意见》多措并举,处罚严厉,为网络直播整治提供了小切口精准导向,平台若不进行合理监管将直接触动其“利益蛋糕”,如暂停打赏功能、关停直播业务,具有很强震慑作用。
但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乱象要想真正做到事前防范,仍需要社会各部门协同发力。各大网络平台严格自律,进一步优化未成年模式;监管部门全过程跟踪督导,严肃问责,倒逼责任落实;家长和学校要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监督,使其对网络直播形成正确的理性认识,真正确保网络直播打赏源头治理。
互联网不是法律真空地带,网络直播行业不允许胡作非为。相信在多方努力下,定能让网络规范监管“紧箍咒”戴得更紧,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的“保护伞”撑得更牢,网络织成的虚拟空间更加清朗。
作者:闵扬(宜昌公交集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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